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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发布时间:2020-06-05 20:17:39 |浏览次数:0

市政协副主席、民建阜阳市委主委   张永侠


2013年4月,《关于实施国务院结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2013年6月底完成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等。然而,该文件发布期限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全国整体成效并不显著。截至目前,只有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等七省市(自治区)或部分社保统筹地区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并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两保”后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均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份内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保险政策,实现统一的管理部门、筹措标准和信息系统。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从执行上看,绝大部分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和经办,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医保制度改革并轨任务进展仍然缓慢,何时完成改革至今尚无明确时间表。

制约当前我国医保制度改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当前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既有交叉又有断裂,管理部门的分散带来财政重复投入和管理上相互掣肘。

2、操作层面的隔阂,使得不同的医保之间难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3、参保人在不同的医保制度之间进行转移接续障碍重重,很多是换了地方一切就得从头开始。

4、医保筹资水平差异较大,医保在参保政策、筹资模式及筹资水平方面与其他两个保险制度的差异较大,其筹资水平相差5—7倍。

5、到目前为止,全国还鲜见把三种医保制度完全并轨的实践,即使有少数地区把三种制度整合在一个部门管理经办,也没有实现基金互通、补偿政策统一。

二、对策建议:

1、国家层面上,仍需要根据各省市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顶层设计制度不同的“三保合一”政策。

2、“三保合一”推荐不够成熟,可先探讨“两保合一”,即先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进行整合。

3、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通过“一制多档”等制度设计,在政府不增加太多投入的情况下,可以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4、对于暂时不具备城乡统筹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大病救助、引入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的保障水平,从而缩小城乡差距。

5、国家出台统筹医保基金政策,使之有效地统筹,达到提高基金收益和利用率,从而来实现更大范围的参保人受益面。最终建立起全民医保制度,需要打破多重利益藩篱,必须要有更高水平的突出能力。

总之,实现城乡统筹并轨、建立全民医保制度,还需要解决实行公共财政支出均等化改革,实现公共财政投入的普遍性和公平性。只有不断提高公共财政对非就业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补助水平,提高其医疗待遇,才能够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真正实现全民在基本医疗保险上的待遇公平。

(该篇文章上报民建中央“秋季理论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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