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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推进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发布时间:2020-06-05 20:17:39 |浏览次数:0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美好乡村建设是大中小城市和新型农村社区“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环节。一年来,围绕乡村美好建设问题,民建组织多次到县、区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实地调研,赴江、浙及省内先进地市考察学习,对我市如何结合实际合理选点、突出地方特色、将美好乡村示范点建成新型农村社区进行深入思考。

一、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去年以来,我市上报省级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50个,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整合各类资金,改善基础设施,修建道路,建设小学、幼儿园,整治村庄环境,粉刷村民住宅,积极引导村民到新村内建房和居住,按照城市社区标准配套村民服务中心、卫生室、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通过一年多的努力,50个美好乡村重点村已初具规模,基本达到社区标准,对引导我市农村地区有序建设、转变农村生活方式、促进现代文明发展虽然起到一定作用。但调研中我们也发现,我市美好乡村示范村选点、中心村规划建设、社区化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规划选点不尽合理。第一批美好乡村建设选点时,由于缺少全局性研究和村庄布点规划的指导,多地以乡镇推荐为主,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选点较分散,现状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尽理想,和产业展衔接不够,缺少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等项目支撑,道路通达性不好,影响示范带动效果。

2、新村建设缺少特色。新村规划建设沿乡村道路长条状布局、跨国省道布局等情况依然存在,沿路建设现象较为严重,皖北地区特有的门面房现象尤为突出,填垫沟塘水体的现象时有发生,服务中心、新村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贪大求洋”,绿化种植缺少乡土特色,没有乡村气息。

3、农民参与度不够。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主体意识模糊,认为美好乡村建设就是政府的事,“等、靠、要”思想严重。道路、水电、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靠政府,绿化美化、环境整治也靠政府,自家住房改造、粉刷整治也不愿出钱,全部依靠政府出资。

4、中心村空心化依然存在。我市270余万农民工在外地打工,受传统思想影响,没有楼房娶不到媳妇,在城市又买不起房,打工挣的钱全部用于回乡建楼。相互攀比,楼房又大又空,外观豪华、室内简陋,常年无人居住,仅在结婚或过年时住几天,有的甚至沦为堆放杂物的场所,美好乡村示范点空心化现象依然严重。

5、长效管理管理还不健全。新农村示范点中虽建立了管理机制,但效果不明显,示范村集体经济较弱,村民没有社区管理意识,不愿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污水处理、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费用、卫生保洁等经费无处落实。群众环境意识差,乱倒垃圾、乱倒污水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农村脏乱差现象还相当严重。

二、制约我司美好乡村建设的主要因素

1、专业人员缺乏。县级缺乏规划设计单位,外地设计人员常常调研不深入,中心村规划出现与实际脱接等问题,不能很好地指导村民建设。加之我市乡镇政府没有专业管理机构,规划建设等专业人员普遍匮乏,村民规划意识薄弱,建设住宅时不问需求,互相攀比,不按规划和推荐房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也存在不按规划实施的现象,极大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开展。

2、建设资金有限。我市是农业大市,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欠账较多,新农村建设启动较晚,美好乡村建设点多面广任务重。而我市各县市区投入到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多向重点示范村倾斜,其他没有纳入示范村的中心村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建设资金缺口大,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民们不愿出钱,缺少社会资金的投入,财政压力巨大。

3、土地政策瓶颈。我市现有村庄分散杂乱,需整合撤并才能达到一定规模,中心村规划就需占用耕地,启动建设需土地计划和指标,需进行土地权属的调整。每年省国土厅给我市的用地计划不够城市建设和工业项目使用,农村复垦出来土地指标也很难用于中心村建设。在旧村改造型村庄建设时,由于老宅占地较多,缺少退出机制,致使规划的中心村难以实施,农民在撤并的老村庄内建设等现象比比皆是,制约美好乡村建设。

三、合理布点、突出特色,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1、加强城乡统筹研究,合理确定美好乡村布点。利用我市即将对土地利用规划中期评估的有利条件,结合城乡水网资源、生态绿道布局、产业发展特色和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道路交通网络,统筹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现代农业生产需求,积极推进乡镇合并和行政村撤并,合理确定农村人口数量;按照不低于500户的规模要求和新型农村社区的标准,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尽快确定永久性居民点的数量,结合交通条件,规划保留的永久性居民点要成环、连片、成带;考虑农村现有土地分散种植的现状,留守人员生活方式近期难有大的改变等现实,实施永久性居民点和临时性居民点差别化分类指导的村庄布点方案,出台鼓励入住永久性居民点、限制临时保留居民点建设的文件,引导农民向永久性居民点聚集,指导美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2、美好集镇和新型农民社区同步发展。按照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目标,利用我市已纳入中原经济区的机遇,结合我省在临泉县、颍泉区及其他县区六乡镇实施的宅基地登记试点工作,研究宅基地退出机制,研究城乡之间“人地挂钩”等政策;推进美好集镇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到城镇落户,允许其在城镇落户后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结合土地复垦项目,争取农民落户到哪复垦的宅基地指标就带到哪,在颍上、颍东区等采煤塌陷区探索“移民迁建”工程,同步推进中心城区和镇区的农民专属限价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推进中心城市、美好集镇和美好乡村同步建设,解决农村“留守”问题,以加快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3、完善乡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建议政府恢复乡镇规划建设所,设置乡镇行政执法中队,明确性质和职能,充实编制和人员力量,配备、引进和培养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尽快规范中心村建设规划审批工作,实行中心村建设“放验线”制度,强化规划对建设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乡村建设行为,杜绝违建和滥建。过合法的农民住宅办理宅基地和房产手续,对于愿意退出宅基地进城的农民,允许合法房产在镇域范围内转让,给人口向城市转移创造条件。

4、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合理选点基础上,充分考虑中心村的地形、地貌和资源环境条件,顺应城镇居民乡村游的新趋势,围绕优势和特色科学编制中心村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发展高效农业、休闲农业、特色农业,挖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游、民俗游。加强对乡村文化活动的组织,丰富农民的文体活动,推进乡村旅游发展,让健康的生活方式占据农民的业余生活。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5、建立长效机制,培育新型农民,实现可持续发展。 整合涉农培训项目,大力培养美好乡村建设的带头人、现代农业技术的带头人、乡村旅游经营的带头人,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适应新型农村社区生活。建立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物业化管理” 和“门前三包”等长效管护制度,将村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污水处理、路灯照明、用水设施、村道养护等纳入日常管理,采取从村集体经济中拿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筹一点、村民出一些,如将污水处理费用纳入水费、路灯照明电费纳入电费、村民缴纳卫生费等多种办法解决农村社区的长期管养经费问题,从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赵咏梅,市政协委员、民建市委委员、民建颍东区支部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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